《服務條款》
前言
E'via 是一项由供应商开发、提供、营运及供应的综合人工智能(AI)客户服务解决方案。透过 E'via,系统可按照客户指定的偏好及规格,向其潜在客户及买家产生近乎即时的人工智能回应,旨在提升或促成客户之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凡订阅特定 E'via 服务之客户,即按下列条款及细则与 EATL 缔结合约。
1. 订阅及合约
1.1 凡向 EATL 申请(透过网上或 EATL 不时指定的其他方式)订阅本服务之客户,即同意按本条款及细则与 EATL 缔结合约,并受 EATL 此后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可能实施的变更及修改所约束。
1.2 当本服务的订阅已获确认并符合 EATL 之要求时,一份包含本条款及细则的合约应被视为已在 EATL 与客户之间订立。
1.3 订阅须待客户已按 EATL 指定的方式全数支付所有所需款项,且客户已按 EATL 指定的方式及途径,提供或供应 EATL 所需的一切资料及数据后,方告生效。
1.4 如 EATL 认为必要,EATL 可要求客户签署书面纸本合约,以确认本条款及细则及该合约。
2. 付款
2.1 付款须全数支付,不得作任何扣减及预扣,并须按照 EATL 就本服务所发布之规格中指定的方式及途径进行。
2.2 倘若因扣减、预扣或对客户所提交之款项征收任何形式的征费或费用,导致 EATL 实际收到的款项少于其指定金额,EATL 可暂停本服务,并获免除进一步履行其责任,直至客户向 EATL 补足差额为止。在此情况下,EATL 无义务就本服务因此被暂停的期间,对本服务的期限作相应延长。
3. 服务及范围
3.1 就本服务而言,EATL 为供应商之授权经销商。
3.2 订阅本服务应视为客户对 EATL 的聘用,由 EATL 作为客户之代理人,为客户之利益向供应商获取本服务。
3.3 倘若供应商未能履行其职责,EATL 须向客户交代供应商根据本服务营运所在地之司法管辖区法律有义务支付并已支付的相关赔偿。
3.4 在不影响上述第 3.1 至 3.3 条的原则下,EATL 将对客户所需的服务及支援提供初步评估及查询;如 EATL 有理由相信客户的要求将实质上无法获得满足,EATL 将拒绝该订阅。
3.5 EATL 向客户提供的本服务描述及详情,应被视为已纳入本条款及细则以列明本服务之范围,惟须受本条款及细则的其他条款所规限。
3.6 客户确认本服务及相关人工智能运作具有其局限性。客户仍必须聘请必要人员以监察提供予其潜在客户及买家的对话,并适时介入以促成及缔结潜在销售。
4. 修订及修改
4.1 EATL 有权全权酌情决定不时修订及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并将建议的更改及生效日期发布于其网站。倘若客户在指定的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及享用本服务,将被最终视为已接受该等更改。
4.2 尽管有上述条款规定,根据第 4.1 条所作之任何更改或修改均不得具有追溯效力。
5. 期满及取消
5.1 本服务将于相关订阅期满后,或根据本条款及细则被提早终止后结束及终止。为客户订阅之本服务所产生的数据将于该期满或终止后自动删除,除非本服务之订阅已于期满前不少于指定日数续期。
5.2 倘若任何款项逾期未付,且经 EATL 向客户提出要求后仍未完全纠正,本服务将被取消或提早终止。
5.3 倘若 EATL 合理认为本服务已被或将被用于非法或不道德目的、实施或煽动刑事罪行,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本服务亦将被取消或提早终止。
5.4 当本服务根据第 5.2 条或第 5.3 条被取消或终止时,EATL 所收取的全部预付款项将被没收,且不会退还予客户。
6. 保密及个人资料
6.1 EATL 不会保管及储存客户的保密资料及个人私隐数据(如有),或由客户提供的任何第三方资料。
6.2 所有该等资料及数据将转交予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不时发布的数据私隐指引保存。EATL 将应要求向客户提供相关副本或超连结。
6.3 客户谨此向 EATL 及供应商确认及证实,客户授权(就其自身数据而言)并已获每一位相关方及人士授权(就其他方数据而言),将该等数据委托予 EATL 及供应商;客户亦确认及证实,倘若供应商在香港以外地区营运本服务,该等数据可能会被转移至香港司法管辖区以外。
6.4 客户确认知悉,该等数据(在转化为无法再识别相关各方的形式后)将由 E'via 用作持续用途,以优化及训练其人工智能之容量及能力;客户并明确同意此项安排。
6.5 对于因客户违反第 6.3 条或第 6.4 条而导致针对 EATL 及供应商及其各自的高级职员及人员提出的任何索赔,客户应向 EATL 及供应商作出全额弥偿。
7. 版权及知识产权
7.1 客户确认,其对本服务的订阅并不会赋予客户对源自所订阅服务,或对 E'via 及相关软件和程式的任何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利或权益。
7.2 尽管有上述第 7.1 条规定,倘若藉法律施行有任何权利及权益归属于客户,客户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所有该等权利无条件转让予供应商,或按 EATL 的指示进行转让。
8.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及细则、合约以及 EATL 与客户之间的所有相关事务及争议,均须受香港法律管辖,且双方愿受香港法院之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除第 6.5 条及第 7.2 条明确规定外,除客户及 EATL 以外的任何一方,概无权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强制执行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以及 EATL 与客户之间合约的任何条文之利益。
倘若本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存有任何差异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9. 定义
9.1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下列词语及措辞在使用时应具有以下相应涵义:
- 「EATL」指 E'via AI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且为本服务之授权经销商。
- 「客户」指已透过 EATL 订购或同意订购任何服务的一方。倘若客户为合伙企业,则每一位合伙人须就履行本条款及细则承担共同及各别责任。
-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服务」指由供应商营运及提供,并透过 EATL 向客户提供及由客户订购(如适用)的任何 E'via 服务套票或定制 E'via 服务。
- 「供应商」指 Allied Era Limited,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及/或其作为 E'via 开发商及营运商并提供本服务的关联公司。
- 「本条款及细则」指本条款及细则,以及 EATL 此后不时作出之修改及修订(如适用)。
9.2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
- (a) 表示复数的词语包含单数,反之亦然;
- (b) 表示任何性别的词语包含所有性别;
- (c)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凡提及法规条文之处,应解释为提及该等条文不时之替代、修订、修改或重新制定版本;
- (d) 凡提及本条款及细则之处,应解释为提及此后不时经修订或修改的本条款及细则;
- (e)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凡提及章节及条款之处,均指本条款及细则的章节及条款;及
- (f) 章节或条款标题仅供参考,在解释本条款及细则时应予忽略。